2011-03-31 08:54:1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2011年7月8日—10日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须提交给县教育局人事股以下材料:
1、中学、小学、特殊教育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2、代课教师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股级及以上)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县财政支付工资底册复印件(每年提供一个月工资底册,其中首年提供第一个月工资底册,最后一年提供最后一个月工资底册。年参加考试的代课教师,提供过有效工资底册的,可以不再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的时间和内容
(一)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5月14日。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二)考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
五、加分政策
根据闽毕支[2009]21号文件及漳委办[2006]2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享受加分政策待遇的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交相应材料。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一)体检。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定。
(二)拟聘用办法:应聘人员在经体检合格、资格复审通过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总分相同,以考试成绩高者为据;若考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据。若代课教师成绩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为据。)。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的,按同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递补。
(三)聘用: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及计生审查合格者,在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相关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根据设岗职位和人数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择岗(岗位设置在考试成绩公开前公布,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在经聘用后,安排到农村中心幼儿园任教)。
七、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6—8535176。
八、本方案由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云霄县人事局
云霄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小学招聘)云人综[2011]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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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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