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1 09:26:32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体检、考核和录取办法
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闽教师〔2006〕13号文中《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闽教办综〔2010〕4号文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芗城区教育局负责。
3、录取:依据全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百分制70分,若出现统考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我局公示的岗位和考试成绩名次顺序自主择岗,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编制管理范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被聘用者必须在芗城区农村学校服务五年。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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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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