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1 09:29:1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体检
根据招聘的专业类别和招聘人数,按照录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同专业类别同分数的情况下,按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学历层次高者顺序依次决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同专业录用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人选从考试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在永泰教育信息网站公告栏上公示。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违约责任
(一)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专业和招聘学校的前后顺序从录用成
绩的高分到低分依名次予以聘用。报到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16日在永泰县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同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合同登记。
(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实行人事代理,代理费由用人单位缴交,并
享受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三)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按期转正,否则即解除聘用合同。
(四)违约责任:应聘人员在永泰县服务期为五年以上。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
(五)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永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91-24832227
永泰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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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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