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1 09:47:1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招聘程序
招聘由笔试、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县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教育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弃权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教学能力测试(由县教育局组织): 测试内容为中小学相应阶段教学内容。测试方式为课堂教学。心理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专业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音乐、美术专业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及技能测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心理学、生物、地理、英语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技能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本技能及特长展示,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教学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及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安排将在福建泰宁教育信息网公布,详情请登录http://www.fjtnjy.com网站查询。
4、体检
应聘人员成绩达到招聘单位聘用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采用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人员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凡在报名、考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的予以解聘。
受聘人员于2011年8月中旬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11年8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对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未满5年者,被聘人员同意对其档案不予转出。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人事主管部门和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7832561 (县人事局) 0598-7838418(县教育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泰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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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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