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1 10:38:21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八、聘用办法和聘用人员的安排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计得出聘用成绩,按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初选对象。县教育局组织入围人员体检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将体检合格、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档案材料齐全的对象聘用为公办教师,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县设定的学校学科岗位数内,依据聘用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聘用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签订聘用合同后发生的弃权聘用的名额不再递补。
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安排在城区中学任教;已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签订的就业协议安排任教学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高中教师安排在农村完中任教;初中教师安排在农村初中学校任教;小学教师安排在农村乡镇小学任教。
九、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开通短信功能,部分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有关面试、体检、聘用等有关公示和通知将在县政府大门口的政务公开栏、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长汀教育网( www.ctedu.net)公告,
附件: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类别.doc
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事局
长汀县财政局 长汀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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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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