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09:33:4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复核与面试
1、面试人选按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上线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参加资格复核与面试人员需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办在职人员需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若暂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应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2、入闱围资格复核与面试的考生名单和资格复核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我县教育网上和教育局公示栏上公布。
3、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4、参加资格复核与面试的考生由我局提前一周通知,并进行资格复审,若资格参加复核与面试人选在资格复核与面试前三天下午5:00之前放弃资格,按人事属地管理原则,经我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我县教育网上和教育局公示栏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一)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四)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局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最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二)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由我局依据各招聘职位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
(一)考生咨询电话: 0599-2842208、2842340(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0599-2842447(浦城县自考办)。
(二)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1年浦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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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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