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10:51:3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关于专门职位的说明
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是专门面向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1年3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其中服务期为二年及以上的,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为一年的,可以报考县(区)、乡镇和农村的专门职位。
报考“专门职位”的应聘者须在网络报名时准确说明个人服务基层项目及年限,并于进入面试前提交“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由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团省委颁发的服务期满的金、银、铜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六、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一)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南平市属学校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各县(市、区)由该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四)南平市属中小学考生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中小学考生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五)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与待遇
(一)南平市属中小学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南平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各县(市、区)中小学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本县(市、区)教育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最后按人事属地管理原则分别报市、县(市、区)人事局审批。
(二)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三)按当地人事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八、其他
(一)报考南平市属中小学职位的考生咨询电话及网址: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0599-8814060,南平市自考办:0599-8868256。
南平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npjy.com
(二)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1年南平市属学校教师招聘职位简章.xls
二、考生咨询电话;
三、各招聘单位网址;
四、专业知识科目类别。
南平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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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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