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13:09:1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考录办法 :
①面试成绩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②面试人选按照每个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即:根据各学校每个学科岗位(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从参加该职位考试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考生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3倍的学科岗位,按实有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因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时之前正式放弃面试,造成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应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③实行按校按学科岗位聘用。各学校每个学科岗位教师招聘按各学校的招聘职位和招聘职数单列考录,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不再在学校间调剂聘用。聘用在沿海农村任教的教师需工作五年后方可申办调动。
④聘用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计算总成绩。各学校每个学科岗位根据入围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校每个学科岗位(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数)的1:1比例确定聘用入围的人选。
⑤聘用入围人选的总成绩至少需60分,且面试单项成绩需在70分以上。
⑹入围人选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
⑦入围人选在同等条件下石狮户籍的毕业生优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学科招考职位从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一周内提出,到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计生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确定聘用方案及组织管理
根据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并在石狮市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疑义的,即办理毕业生聘用就业手续,毕业生与中小学签订聘用合同。
2011年应届毕业生验证时间及要求:按教育局通知到石狮市教育局验证,逾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应严格遵守省、泉州市和石狮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检查、监督。
毕业生到中小学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八、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石狮市2011年招聘教师职位表
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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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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