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0 20:53:2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总成绩、体检、考核
(一)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具体结论,其它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以认可。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黔教人发[2004]10号),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体检程序可进行一次复查。
2、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专业职们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试教考生中按该学科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核
1、考核由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负责。
2、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该专业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被辞退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试用、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其名单在毕节教育信息网、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校园网、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校务公示栏上进行为期五天至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有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聘用
聘用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审批,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签定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不能调动。
九、招考教师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1、招考领导小组由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组建。
招考领导小组组长:谢祥国
招考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可乐龙尚能 董 敬
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董 敬(兼)
办公室副主任:朱必新
办公室工作人员:孙守文 张 运 朱 义
2、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教育局在招考过程中实施全程指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在地区教育局领导和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工作,请地区教育局人事科组织考试,并汇总有关招考材料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011年4月8日
毕节地区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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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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