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0 21:00:1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成绩计算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的1:2确定参考人员进行面试,其中应聘普通高中职位人员笔试成绩得分率必须在60%以上(含60%)方能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计算:由各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应聘人员最后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并于5月11日前公布。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通知第二条各项政策适用于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报名时交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工作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六、体检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政审证明材料,由公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人员进行政审。
八、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审批
经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按程序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因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公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单位的确定
经考试、体检、政审、报批等程序确定的乡镇中小学拟聘教师,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学校和职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选择聘用学校。
2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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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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