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5 13:02:24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工作由长沙学院及附属中学组织进行,若体检出现不合格,可从总分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4、长沙学院和附属中学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七、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八、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长沙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0731—84250819
联系人:黄老师邹老师
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0731-8866604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学院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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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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