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7 14:33:3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考试
1、笔试
经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课程改革等内容)占2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试讲及技能测试
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特殊教育学科不足1:2的,按实有人员参加。
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决定,专业技能测试占试讲分值的40%。
特殊教育专业须进行面试。
六、加分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考试总分加1分。
七、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及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中学:笔试得分×40%+试讲得分×60%;小学:笔试得分×40%+试讲得分×60%+加分;特殊教育:笔试得分×30%+试讲得分×40%+面试得分×30%),按招聘职位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试讲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2、定向招聘的山区偏远小学教师与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分开录取,单独按考试成绩分学科划线录用,录用后必须与教育局签订一份为山区偏远小学服务至少为5年的补充协议。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资格复审、考核,体检按浙江省最新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加分项目、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分批在江山政务网政务公开栏目、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聘用后实行人事代理,一年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若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拟录用毕业生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则分类别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类人员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不足名额按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处理;若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招聘计划缺额或本年度其它各类招聘计划数有缺额的,不足名额从普通小学先语文后数学未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轮流递补录用;递补录用对象原则上安置在相对偏远学校任教。
5、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如发现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组织调配、不按时报到的毕业生,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胡老师0570-4071670;刘老师:0570-4965212。
九、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1:江山市教育局2011年度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参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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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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