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0 10:46:28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面试
面试分数为100分。
面试内容原则为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形式主要为上课或说课等。
报考城区学校(含庄周职高)面试由招考学校组织,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学校提出报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批,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到面试现场进行监督。面试的成绩由面试组织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监督并报县招聘教师办公室。
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九、择优选拔的方式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并列的以教案编写成绩为准。
十、考察和体检
1、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招聘结果在蒙城县人事人才网、蒙城县教育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和待遇
1、分配。报考县城学校教师岗位的,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按照招聘人员所报的学校统一分配到学校。报考农村中小学的,根据报考的类别、学科和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公布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岗位,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并列的以教案成绩为准。
2、聘用和待遇。新 招聘的人员,通过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县财政发放工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学校提出入编申请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辞退并报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备案。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2013年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辞退。
十三、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1、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廷林(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熊国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胡海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马 军(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王 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编办主任)
蔡洪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荀凤鸣(县教育局局长)
许 杰(县卫生局局长)
黄 欣(县财政局局长)
邓五一(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王 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荀凤鸣兼办公室主任。丁涛、解凤岭、焦云轩、张旭东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县人社局。
2、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⑴参加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⑶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31766(县长热线)
0558—7623118(县人社局)
0558—7623671(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十四、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蒙城县招聘教师材料(上网)
附件1:蒙城县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附件2:《2011年蒙城县中小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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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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