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3 11:19:42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验证有效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双向选择。
1.笔试:初定五月中旬进行。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 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面试:初定五月下旬进行。面试采用备课、模拟上课、答辩、技能测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予以淘汰。按初中、小学及学科专业等分别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报考英语学科者须面试口语水平,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须进行术科测试。面试如有放弃,不安排递补。
总成绩计算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如分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分数高者名次列前。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浙教办师范[2010]30号)精神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或不参加体检而出现空缺招聘名额时,则按有关学科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双向选择
对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组织双向选择,应聘者根据本人志愿和各学校的招聘岗位,向招聘学校提出应聘报名(填写双向选择表)。应聘时应提交验证有效的报名表、身份证、有关应聘材料以及招聘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等。招聘学校根据应聘者综合情况,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科审核。放弃双向选择再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
(五)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由招聘学校负责,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再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和双向选择。
(六)聘用
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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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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