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6 10:50:0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资格复审
同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专业课成绩未折合前不得低于60分;若最后一名笔试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重点查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等,因验证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面试(满分100分,折合总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新课程的理解;了解报考者应具备的知识、心理素养、外在气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核
依据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最后一名折合后总分数相同者,面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
1、体检由界首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教师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工作由界首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报考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拟聘人员及去向
1、对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2、公示无异议后,应聘高中阶段教师分学科按所报学校确定去向。
3、公示无异议后,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分数的高低依次自愿选择招聘单位。若笔试、面试二项折合分相同的,面试分数高的优先选择单位。
经公示有异议者,经核实后如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报考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报考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签订聘用合同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监督检查
为确保此次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界首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12725 0558—4888367
监督电话:0558—4822302
高中教师岗位设置附表.xls
初中教师岗位设置附表.xls
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设置附表.xls
界首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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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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