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7 15:21:40 [您的教师考试网]
4、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只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审查对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必须提交本人毕业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和报考资格不符合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职位笔试、面试(试教)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05]31号)和人社部[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录用。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公示期七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
十、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享受同类同岗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汝城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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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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