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6 14:40:05 [您的教师考试网]
3、公布笔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笔试成绩。
(三)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按照各专业招聘计划,每个专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三支一扶”人员不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笔试成绩与非“三支 一扶”人员确定的考核、体检对象的最低成绩“分差”不能低到10分),否则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如果出现录取成绩并列人员,按学历(学历高者排前,学历相同的按一本、二本、三本、接本,全日制、非全日制,重点非重点,师范类、非师范类排序)确定先后顺序,如再出现并列依次按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获 奖情况确定,仍无法区分先后顺序的通过试讲的方法产生。
(四)健康体检、考核
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考核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不得递补,滚动到下次招聘时使用。
(五)公示。招聘办对拟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确定工作岗位。应聘者按考试成绩,本着优者优选的原则,在规定时间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招聘单位,超过时限不选者,视为放弃自选权利。如果出现录取成绩并列人员,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拟聘人员持《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人员为应往届未就业毕 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此公告由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6421733
县教育局电话:15227223988
附:《唐县小学及学前教育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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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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