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7 11:07:25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面试须知
1.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原则上不少于3人)。
2.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 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取得面试资格。
七、体检须知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分者)。
2.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
八、录用人员管理
与招聘单位签约的人员经体检、审档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二年,雇员制期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核定,雇员制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可延长一年雇员期,期满考核仍未达到转聘条件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532164
监督电话:57514790、57371237
附件:昆山市教育系统2011年招聘小学教师简章.doc
附件:公布小学师资招聘岗位.xls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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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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