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1 11:54:2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体检。
体检由区公开考试考核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区公开考核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公开考核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其空缺根据面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体检时间:待定(见汇川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cjk.cn通知)。
(六)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其资格,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政审)对象。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政审)结果,由区公开考核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区公开考核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八)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学校分别与拟聘人员签订拟聘协议。2011年8月1日前,拟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完善聘用手续。如拟聘人员不能及时全面地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或有自愿放弃拟聘资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区公开考核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婚前免费提供个人住宿及部分生活用品;基层学校锻炼1—3年后,经考核,教学成绩优异、教育科研能力显著者,拟选调入汇川区教育局教研室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六、纪律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0852-8603622(汇川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电话:0852-8680930(汇川区纪委、监察局)
0852-8603339(汇川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遵义市汇川区2011年公开考试考核选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遵义市汇川区
公开考试考核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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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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