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3 15:01:4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教师岗位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衢州中专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衢州市聋哑学校学前教育、舞蹈、美术、陶艺教师岗位和衢州中专体育、舞蹈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衢州中专商务英语教师岗位加试口语;衢州中专其他招聘岗位加试实践操作能力。市实验学校实验员岗位以课堂实验操作演示考察考生的实验操作水平。市实验学校、市聋哑学校校医和市聋哑学校财会岗位、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4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分别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校医、财会岗位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结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市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人事劳动部门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
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并限期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办理调动手续,应届毕业生凭录用通知书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派遣及相关手续。
四、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3071023(市人劳局)3081591(市教育局)
3045278(衢州学院)806825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
1.衢州市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名表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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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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