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3 15:34:4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和省优质课评教一等奖获得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察。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笔试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3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参与。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合成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察与体检
考生总成绩公示一周后,分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和省优质课评教一等奖获得者根据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学历层次高的优先,面试成绩高的优先,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如按以上优先原则仍无法区分,则都作为考察体检对象。对入围的考察体检对象由区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由区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正式作为拟聘人员,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岗位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监察局 0558-2199639
咨询电话:颍州区人社局 0558-2787710
颍州区教育局 0558-2264052
附件:1、颍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小学);
2、颍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幼儿园);
3、颍州区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颍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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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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