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4 10:34:5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面试
面试由普宁市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与气质等。面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面试时间:2011年5月27日下午15:00-17:30。
面试地点: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普通专业教师报考者若有面试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面试的,按各招聘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六、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普宁市教育局共同实施。主要是查阅考核对象档案,审查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有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拟聘用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对象应于2011年8月20日前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普宁市教育局报到。凡无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事人才网和普宁市教育局网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人事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受聘人员在我市学校任教满六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任教满三年方可报考研究生。
九、本公告由普宁市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普宁市人事局
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普宁第二中学招聘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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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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