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5 17:22:42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表彰及名师类加分。
1. 表彰类加分:
2008 年以来凡是获得: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以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级的加 8分,省部级的加 6分,市厅级的加 4分,区级和市直部门的加 2分,区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加 1分。
2. 名师类加分:
上述两类奖项中如同一人获多种奖项,只取最高级别加分。
得分 称号
级别
|
名教师
|
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
|
骨干教师
|
教学能手
|
备注
|
|
省教育厅
|
6
|
5
|
4
|
3
|
|
|
市教育局
|
5
|
4
|
3
|
2
|
|
|
区教育局
|
4
|
3
|
2
|
1
|
(四)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根据说课、答辩和获奖加分的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的 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计生等原因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为 6月 21日上午 7:00在区教育局大楼前集中。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六)公示。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7天。
(七)聘用。对公示通过人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依据相关政策,被聘用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同类人员的待遇。
六、组织与纪检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0527-84492501 84492502 84492503
监督举报电话: 0527-84465077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教育局
二 〇 一一年五月二十四 日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