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5 18:03:2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专家面试
专家面试包括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测试,专家面试由各区教育局组织。面试方案需提前报市教育局审核。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跳、画。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课堂教学测试环节。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区教育局制定并通知。
2.课堂教学测试
根据指定教材,备课30分钟,上课15分钟。课堂教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专家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区教育局制定并通知。
(三)考试综合总分计算
应聘者的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课堂教学测试分别乘以40%、30%和3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60分及以上合格。综合总分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课堂教学测试成绩排列;若笔试、课堂教学测试的成绩都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列;若三个项目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课堂教学测试的成绩排列。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总分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怀孕的应聘者待分娩后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向学校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递补和补录
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但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从而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公布的职位未能招满,经报批后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补录人员与应聘者1:3中进行补录,补录方案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后,拟聘用名单在厦门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11年8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厦门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135775。
十、注意事项
厦门教育网(www.xmedu.gov.cn)是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应聘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咨询时间:6月7日-6月13日上班时间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教育局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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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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