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5 10:12:5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公示
资格复查、体检均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对象进行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如经查实有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审批聘用
1、选岗。按招聘不同类型和学科分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数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新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管理权限审批后,纳入编制管理,财政拨发工资,首聘期三年。新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其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见习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三、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完成招聘任务,区政府决定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石汉东(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玲(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赵华运(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大勇(区政办主任)
阮中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编办
主任)
赵勇(区教育局局长)
王伟(区财政局局长)
蒋祥太(区卫生局局长)
尤光华(区纪委第三纪检组组长)
薛文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事务。罗永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区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抽调。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数与设岗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学英语学科须达到2:1,其余各学科须达到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此比例,减少相应的计划数。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岗位设置、报名、考试、资格复查、体检、聘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执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谯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2、谯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3、谯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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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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