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7 15:41:38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考核、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须在体检名单公示之日3天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及体检由石林县高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石林县高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人员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曾被我县聘用,本人提出申请自动放弃聘用的,本次不得报名考试;本次聘用不按时报到上岗的,今后不得参加报考。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石林县高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监督举报电话
石林县监察局举报电话:0871-7796265
石林县人事部门举报电话:0871-7796492
石林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871-7786955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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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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