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0 15:09:5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考试
1.笔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形式为分学科、分学段组织书面闭卷考试(其中体育学科不分学段组卷);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笔试的分值满分为100分。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2: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
2.面试: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照报考学科分组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内容为上课和答辩,上课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幼教等学科答辩采用专业技能展示形式进行,其它学科答辩采用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和答辩时间共20分钟。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四)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对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龙游县教育局和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附件:龙游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龙 游 县 教 育 局
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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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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