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3 11:04:5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命题及考核纪律:
按闽人发[2009]66号、233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体检、聘用:
1.根据招考学科及职位数,按报考者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职位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列入体检对象。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经考核、体检合格者将在“龙岩人事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4.拟聘人员与龙岩一中签定《招聘协议书》一式二份。
5.聘用与待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03]54号)规定,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它事项:
1.被招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取消招聘资格:
①未能按时到岗;②不服从学校安排;③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④违反招考有关规定。因此情形造成空缺,依序递补。
2.未尽事宜可与龙岩一中办公室联系咨询。
八、纪律监督:
1.考试过程将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校纪检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7—2290302 传真:0597—3226659
2.凡与招聘者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补充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预审表(本科及以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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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中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 |
龙岩一中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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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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