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3 11:33:4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招聘录用办法
(一)招聘工作采取定岗招聘的办法。对应公布的招聘学科岗位,应聘者自主填报志愿竞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二)笔试采取封闭形式统分,依据笔试总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三)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竞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
(四)录用的教师教育公共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都要达到及格(60分)以上。
(五)录用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空编空岗的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六)若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则从该系列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七)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个工作日)。
(八)拟录用人员,集中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
(九)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工资待遇:按我市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发放。
(十一)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教师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十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 63227892(市教育局监察股)。
文昌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1年6月1日
附:文昌市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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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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