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7 21:08:38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分学科按各学科招考计划的2倍确定(资教生不分学段不分学科)。
面试前面试人员应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教育学、心理学考核合格证或者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负责,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抽取报考学科内容进行说课,现场答辩。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占70分,现场答辩占30分。成绩采取隔位法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按学科招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资教生不分学段不分学科)。
(二)体检标准和办法
按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三)递补
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类别和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分配管理
(一)公示和审批
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科、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和市教育局人事科共同审核个人档案和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公示后若有举报并查实有问题者,或档案审核有问题者,或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次递补。正式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分配和管理
招考的初中、小学教师由市教育局安排到除园林、泰丰、杨市、泽口、周矶以外师资紧缺的农村学校任教,其中小学教师一律安排到中心小学或村小任教。招考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入园林城区学校。
招考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
八、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全过程执行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报名考生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咨询举报电话:6242736、6230465。
本《简章》由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潜江市2011年招考农村学校教师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江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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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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