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9 09:21:18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含专业加试成绩,其中,有专长要求的音乐、体育岗位的加试成绩须达80分以上),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下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岗位职数为1个的,取前5名;岗位职数为2个的,取前6名;岗位职数在3个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排名。
1. 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由15名左右学生参与的小班化课堂前15分钟教学。
(2)演讲。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演讲。
(3)问题回答。回答有关教育教学的通识性问题1个。
2. 面试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课70分、演讲20分、问题回答10分。
3. 面试时间:教案设计、演讲准备、问题回答准备共90分钟,上课15分钟,演讲3分钟,问题回答5分钟。
4. 面试计分:评委7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当场亮分。
七、总成绩折算方法
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总成绩为140分,其他学科总成绩100分,由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
八、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在该学科其余招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苏价费函[2007]46号)规定,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
十一、其他
1. 根据招聘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如遇自愿放弃、招聘名额增加等因素,则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在其余招考人员中递补。
2. 取得录用资格的人员,与需求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
3. 考试成绩均在新北区教育信息网(www.xbedu.net)公布,不接受电话查分。
4. 报名咨询电话:0519-85127371。招聘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9-8512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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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常州市新北区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和承诺书.doc |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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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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