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1 13:37:31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分;
2、笔试分专业知识科目和综合知识科目两部分,合成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学科相应学段《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心理健康教育考试范围是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的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幼儿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安徽省省编教材。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相关内容。
3、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选调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进入面试;
4、笔试时间为7月2日。7月1日下午(2:30-5:30)领取笔试准考证;
5、面试时间为7月6日。7月5日下午(2:30-5:30)领取面试准考证;
6、面试为100分,当场亮分。面试时间为25分钟(试教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人员提前40分钟准备;
7、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请于报名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在统考成绩合成前分别在《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与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所招聘(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与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和考核由人社局、监察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报考本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不参加体检。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者为拟聘用人选,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审查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有拟聘人员,原则上均补充到农村学校(幼儿专业聘用兼顾城乡岗位需求)。
拟选调人选,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教育局报送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九、其它
1、本次招聘、选调工作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指导、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2、未尽事宜,报请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黄山区人社局 黄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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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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