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3 09:04:05 [您的教师考试网]
2011年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浙江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创办于2003年7月,是一所12年一贯制的民办寄宿制学校。校园占地面积80余亩,建筑面积52000多平方米,总投资1.4亿元,为古典欧式建筑,目前有小学、初中、高中3个学部,学生2700余名,教职员工260余人。
学校倡导“仁爱·赏识”的教育思想,实施小班化教学,强化外语特色,并与杭州外国语学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学校坚守“仁爱、励志、严谨、创新”的八字校训,实践“以传统道德奠学生品格培养之基石,以国际视野立学生素质发展之支柱”的办学理念,办学8年来,就被授予“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是“浙江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实训基地”、“教育部规划课题实验学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普通高级中学特色学校项目校” 和“丽水撤地设市十周年30个精品工程”。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教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教师16名,具体选调岗位(专业)、人数和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公办或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包括本校教师),任教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市教坛新秀、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教学名师、重点中学教研组长等骨干教师,女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男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中学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专业对口。
5.计算机水平:持有《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Windows 2000/XP&Office)》及以上合格证书,并掌握多媒本课件制作基本技能。
6.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
7.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的教师,其中一名需具有曾担任县属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经历。另一名需具有英语教师资格,并能够胜任小学数学教学。
三、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请于6月17-19日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工作单位证明、所属县教育局证明、县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地址:丽水市丽青路588号(市区水东大桥边),邮编:323000,咨询电话:0578—2683666,电子信箱:lswaiguoyu@163.com,传真号码:0578—2231516]八楼办公室(2)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身份证明表可在丽水教育网上下载),进行资格审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同一岗位必须有2人及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二)笔试:初审合格者由丽水市教育局通知参加专业笔试(笔试时,需带身份证),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报名后下周六,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笔试后,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及以上骨干教师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然后按选调岗位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应聘英语专业的教师还需单独面试口语)。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
(四)确定入围人员:面试后,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占60%、专业笔试成绩占40%)择优等额确定入围者,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网、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丽水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在校期间的人员管理和待遇按照《丽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0〕41号)文件执行。
四、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在职教师身份证明表
附件2:2011丽水市直属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11年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丽水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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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热门标签: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招聘 浙江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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