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3 10:32:5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资格复审
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若有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试细则另行制定)。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核定招聘计划数的,其面试成绩需达到该岗位面试成绩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七)笔试和面试分值比例: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总成绩。
服务基层人员加分按政策规定执行。
((((八) 体检、考察和确定聘用人员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和核定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体检:入围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拟选聘人员体检表》,由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
2、考察: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的考核从审核档案、查验有效证件、考察思想品德表现及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
3、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七天。
4、应届生需提供的资格证件最迟在2011年9月30日前提供,不能提供规定资格条件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5、因资格、体检、考核和个人放弃等原因缺额的计划指标最迟在2011年10月31日前,从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办按招聘计划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个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县人社局办理介绍手续,档案由教育局管理,编委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财政局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拨付工资。
选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首聘合同期限均为3年 ((((含试用期一年,首聘期从2011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政策,严格选聘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抑制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选聘工作万无一失。
2、要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监督,增强选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选聘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
3、严肃选聘纪律,若考生作弊或弄虚作假,取消选聘资格;考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确保这次选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本方案所列各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利辛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8800222,13856707333
监督电话:0558-8812358
利辛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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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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