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7 10:45:05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八、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代课人员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0分)
1、教龄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标准为:5年以下(含5年)每年加0.45分;6年至10年每年加0.85分;ll年至l5年每年加1.35分;l6年至20年每年加1.85分;21年以上每年加2.35分。在岗代课人员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原代课人员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清退、辞退、辞职时间为准。
2、学历分:比符合学历要求每高一个学历层次加2分。
3、奖励分:对获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先进)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十佳校长、十佳班主任、十佳教师、继续教育先进个人(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 先进工作者、德育优秀(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团员)荣誉称号的予以加分,其中:县教育行政部门加1分,县(处)级加3分,市(地)级加4分,省(区)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6分,
4、职称分:获得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加5分。
5、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满一年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以任命文件或证明为准。
6、计划生育分: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加5分,加分依据以县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应往届毕业生加分: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1、玉林市1999年至2007年按桂人发〔1999〕83号文件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选聘到村级组织任“村官”(现尚在村官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2、服务满两年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2009年8月到玉林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
九、考核
(一)在岗代课人员和原代课人员分别按考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被考核人选,在岗代课人员提交近三年来工作学习总结一份,所在学校出具鉴定。原代课人员提交近期工作学习总结一份,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证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现实表现、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应往届毕业生根据报考各设岗学校招聘职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面试)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主要查阅毕业生的档案资料,被考核人提交近期工作学习总结一份。
十、体检: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
十一、同分处理办法
(一)代课人员:在确定考核人选或体检不合格时,如遇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分数相同,则按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按工龄、学历、职称、职务、奖励项的长短、高低、先后确定及递补人选。
(二)应往届毕业生:在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时出现考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如下办法处理: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的,职称高者优先;学历、职称相同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日期为准)前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依次按毕业院校所属的一本、二本、三本、非普通高校等教育类别进行取舍。
十二、选岗:代课人员按照高分优先选择设岗学校的原则,根据报考类别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设岗学校,设岗学校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对自动放弃选择设岗学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在岗代课人员作辞退处理,原代课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教师考试,同时根据第十一点“同分处理办法”进行递补。
十三、聘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根据各类报考人员报考职位笔试及面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聘用,同时拟聘人员与设岗招聘学校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财政工资福利待遇并办理入编手续。
十四、纪检监督: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简章》的规定执行,招聘考试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775-5322043(县教育局); 0775-5117900(县人社局);0775-5322013(县纪委)。
十五、岗位设置:见附件1-3
容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