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30 09:56:35 [您的教师考试网]
3、面试
面试采取实作的方式进行。
(1)根据公共科目总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实作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满分100分。实作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实作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3)实作设合格分数线60分。实作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总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成绩×30%+试讲成绩×30%+实作成绩×40%。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职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实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作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试讲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 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则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在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及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 入下一程序。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 任。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2011年公开招聘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11年公开招聘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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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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