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7 09:47:51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办法及内容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说课的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不带入说课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人选(不足1:3比例的的全部进入说课)。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说课人选。
1、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1年7月22日
(2)笔试地点:定南三中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教材教法。
2、说课(100分)
(1)说课时间:2011年7月24日
(2)说课地点:定南三中
(3)说课内容:报考中学岗位说初中相应学科内容。报考小学岗位说小学相应学科内容。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说课成绩,最低分数控制在60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从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按考生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根据说课成绩、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对拟聘人员的岗位安排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的人员,原则上安排在乡镇中小学任教,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八)待遇与管理措施
1、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了正式聘用手续的人员,从2011年8月下半月起薪。
2、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本县和辞职,如违反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每少服务一年1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
1、咨询电话:0797?—4289628(县教体局人事股)
0797—4289708(县人保局公务员股)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定南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定南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下载中心可以下载表格)
定南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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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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