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7 10:14:5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体检
各考调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考调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拟考调人员的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察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拟考调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
(五)考察对象能力不能胜任拟考调岗位工作需要的;
(六)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考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经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考调的其它情况。
对拟考调人员必须有书面考察意见,并签署考察人姓名。
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以书面形式向区考调领导小组报告,是否递补,由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聘用)人选。拟调(聘)人员由区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调动(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花溪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事业人员须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要求
本次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调动(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考咨询电话:0851-3155059
报考监督电话:0851-3155082 0851-3851478
凡涉及考调信息均在花溪花溪教育网站(http//www.gzhxedu.cn)上公布
花溪区2011年公开考调教师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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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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