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9 19:09:16 [您的教师考试网]
2、面试(分岗位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及技能。
根据笔试成绩,拟参加面试人员与岗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录用程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愿选择录用岗位。
幼儿教师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按3:1的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调入到小学语文、数学教师招聘计划数中,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择报考符合报名要求的其他岗位。
音乐教师、体育教师和美术教师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按3:1的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在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中调剂,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择报考符合报名要求的其他岗位。
若同一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将进行第二轮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第二轮面试成绩(50%)计算,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考察、录用程序。
五、体检、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体检、考察,体检医院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塔区教育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
七、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红塔区人才网、红塔区教育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塔区教育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八、本通知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建设股:0877-2025135
红塔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0877-2015823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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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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