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3 10:32:28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胜任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学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非珠海市户籍的必须是“211工程”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纳入我区实名制管理的临聘教师,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
(三)专业:报考学科应与所学专业对口。
(四)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可在考取后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若试用期满当年未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解除聘用关系。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六)其他事项:条件中的“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20)。
地点: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电话:5529700。
2.报名方法: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有关证件的原件经核对后退回报名人员):
(1)2011年斗门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表格在斗门区人力资源网、斗门区教育信息网下载);
(2)个人近期同底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临聘教师提供现仍在斗门区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
(5)本市户籍毕业生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入读高校时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变更证明原件1份;
(6)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资料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学科,不予开考。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参考条件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在斗门区教育局二楼服务窗口领取《准考证》。
发证时间:2011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加面试(形式为讲课)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报考初中舞蹈、美术和计算机学科的应聘者免考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包括专业技能考试和讲课两部分,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讲课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地点当场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讲课人员名单。讲课人员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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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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