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4 09:20:20 [您的教师考试网]
2、确定初选人员
(1)确定初选人员。根据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分学校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以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如上课成绩仍相同,则以答辩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如答辩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答辩成绩并列的人员,按上述面试考核程序,再次进行面试考核。
为确保聘用教师的质量,本次招聘设定面试考核后的合格分数线和有效竞争局面。各学科合格分数线均为60.00分,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被确定为初选人员。招聘学校各学科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2: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2)公示初选人员。确定的初选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先体检后政审。体检由学校组织在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初选人员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四、聘用手续和待遇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招聘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工资、保险等待遇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来源与本校在编教师相同。
3、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应当在签定合同后1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招聘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之后至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前的任何时间,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复审、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直至由学校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的公告、招聘计划核减情况、面试考核结果、初选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同时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551-3505181(合肥市教育局)、0551-3505205(合肥市教师事务管理中心)、0551-353650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1-2615147(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举报电话:0551-3505156(合肥市教育局)、0551-3536506(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11年合肥市市属学校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2011年合肥市市属学校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学校 合计人数 学 科
语文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心理学
合肥六中27 4 4 4 2 1 3 3 2 2 2
合肥八中4 1 2 1
合肥九中2 1 1
合肥十中1 1
合肥35中12 4 3 3 1 1
合计46 8 8 9 3 1 3 4 3 3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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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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