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5 11:49:2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内容由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百分制,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招录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末位同分,专业知识分数高者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参加书面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人数参与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上午。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由说课、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40%和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笔试、面试和合成总成绩在扬中教育网(网址http://www.yzedu.net)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学科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入围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和考核,体检、考核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核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相关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新教师,报到后与学校签订试用合同,试聘期一年。
六、纪律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8323215
监督电话:
市纪委:0511—88358669
市人社局:0511—88332609
市教育局:0511—8832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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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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