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6 13:54:31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加分
1、硕士师范类毕业生加10分;“211工程”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加8分;其他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加5分。该项加分不叠加。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加10分。
以上1、2点加分可累加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聘用事项
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最后名次出现同分的,则抽签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对象。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公示7天后无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一)资格审查。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三)其他说明。体检、资格审查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选择岗位。
1、在确定聘用的人员中,按各专业(科)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先后顺序(如出现同分的,则同分的考生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先后顺序),由各专业(科)确定聘用的考生根据各岗位对应的名额(分中学、小学)自由选择岗位,如考生无法选择到合适的岗位、放弃选择岗位或不按时参加选择岗位的,则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余下的名额由同一科目的高分者依次递补。
2、如某专业(科)实际被聘用人数少于招聘名额时,该专业(科)空缺名额调整到语文、数学专业中,属文科专业(科)空缺名额调整到语文专业,属理科专业(科)空缺名额调整到数学专业。
3、本次考试被聘用人员,如在2011年9月7日前自动放弃教学工作的,该专业(科)名额空缺由同一科目的高分者依次递补(同分者,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
4、选择到镇中小学岗位的毕业生,由镇中心学校按规定分配到中学或小学工作。
5、选择岗位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参加新教师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教师,享受同类正式教师工资待遇。如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满后不再聘用。
2、聘用到镇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在该镇服务三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市内调动。
3、被聘用人员如要调离信宜,必须在本市教学服务满五年以上。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二0一一 年 七 月 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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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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