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6 11:39:2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资格复审
瓮安县人事部门对入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其他事项
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经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由瓮安县人事部门按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列入递补的考生,不进行递补。进入政审阶段,不再递补。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招聘对象,分类报名的职位,由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岗位。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聘用人员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为事业性质,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在首次安置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九、组织领导
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恳谈会及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纪律要求
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瓮安县2011年面向院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瓮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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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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