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0 18:47:4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占10%)和笔试成绩(占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综合测试人选确定后,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应聘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取得综合测试资格人员名单。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占10%)和笔试成绩(占30%)之和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同时应聘两个单位并取得笔试资格的,可以凭面试成绩(占10%)和笔试成绩(占30%)之和分别参加所应聘单位的综合测试资格排序。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槐荫教育网站通知。综合测试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包括说课或上课、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答辩等。每个测试组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成绩当场公布。每个考场内均设社会监督席,社会监督员由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在现场旁听监督。
(四)考试总成绩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占10%、笔试占30%、综合测试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名单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测试,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书法、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招聘办法
专业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及内容等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的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应聘者可在专业测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登录槐荫教育网站查询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网站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岗位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并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六)同时取得两个单位考核体检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一个工作日内按网站通知到区教育局办理自主决定应聘单位手续,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专业)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专业)测试,按综合(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收费:笔试考务费40元/人次,综合测试费70元/人。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免收以上两项费用。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槐荫教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限内。
新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咨询电话:81255678、81255676
监督电话:87955175
附件一:2011年槐荫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2011年槐荫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岗位与计划
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
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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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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