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09:51:58 [您的教师考试网]
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代为报名。
3.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考通知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安溪县人事局核发准考证,请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8月11日-12日到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受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考试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为生理学和解剖学),按100分设置。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报考同一职位以相同成绩并列入围最后一名体检资格候选人的,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2011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选在安溪人才网(网址:http://www.axrc.gov.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聘用制人员进行管理。
九、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聘用合同、《泉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聘用合同登记和人事代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在安溪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安溪县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和教育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安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安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点击查看附件)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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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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