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08:39:11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按招考职位专业分类命题。
笔试时间为:待定。
笔试地点:毕节地区实验高级中学
(二)试教
试教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
试教在地区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每个考场设1名主考官、6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总分相加除以5得出考生的试教成绩。考生试教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检和考核。
试教时间:待定
试教时间35分钟,其中20分钟上课,10分钟说课,5分钟提问(上课内容临时确定,准备时间半小时)。
试教总分为100分,其中上课试教占80分,说课、提问回答占20分。
六、体检
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与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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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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