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9 09:37:20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测试
1、笔试
笔试时间:8月9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于8月8日下午到仪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理论,教师法,新课程改革基本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笔试内容中公共理论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4比例确定进入说课考核人员。
2、说课考核
说课考核范围:报考专业的有关课题(报小学岗位的在小学教材中选取,报初中岗位的在初中教材中选取,兼报小学、初中岗位的在初中教材中选取)。报考英语学科的人员须用英语口语说课。
说课考核时间将在“仪征教育信息网”公布。
3、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和说课考核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体检
按开考职位数1:1的比例,按志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同时在两个或三个报考职位中,都能进入体检范围的,按第一志愿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须达60分。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与报考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和五年服务期承诺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及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由教育局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被聘人员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代理。
被聘用人员与相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尚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被聘用人员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聘用。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结果将在“仪征市劳动保障网”和“仪征教育信息网”及时予以公示。为方便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监察局83440499、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433697、仪征市教育局83450315。咨询电话:0514—83450308、83450395、83441288。
本简章由仪征市教育局、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将公布在“仪征教育信息网”,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
仪 征 市 教 育 局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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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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