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1 09:22:3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区人社局会同组织部、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三)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为8月14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五年制师范类专科层次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4、面试时间为8月20日,采用说课的形式,面试内容为所报职位小学相应课程内容,总分100分。试教考生临时抽签确定试教课题。
5、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的增加才艺展示内容,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60%、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40%。
6、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8月24日
3、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文件执行。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的,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5、体检费:按实收取。
(五)政审
1、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会同组织部、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进行政审。
2、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凡有精神病史、吸毒史或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司法部门刑事、治安拘留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及其他不宜聘用到教师岗位的情形,不予聘用。
3、政审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任
1、对拟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实行五年一聘(试用期时间计算在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农村学校。应聘者应与区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并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才能上岗。已被录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不予递补。报考音、体、美教师职位中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先上岗,发给正常工资,一年内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一年内如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不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任期限内,人事档案在试用期内由双清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转正后归口区教育局管理。3、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正式教师待遇,对无从教经验的,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实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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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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