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5 11:00:0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所有考生均参加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10分,专业知识占90分。
(2)公共知识考试的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考试不指定用书。
(3)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
(4)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 8 月 15 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隆回万和实验学校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1年8 月14 日。万和实验学校。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分类确定面试人员。
(2)语文、数学、英语科目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备课40分钟,说课10分钟)。其它科目面试除说课外,须加技能测试。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另行制定。
(3)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评委当场评分。
(4)面试时间地点在红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隆回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综合排名成绩及资格审查与体检均合格考生,按程序分阶段在红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隆回教育网发布,并在县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门口张榜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师范类考生优先。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数两位。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2010]19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农村小学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每人只能按所报科目选择一次;不愿意选择和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替补两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表:隆回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点击下载)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 回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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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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